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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能撤回嗎

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能撤回。
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法律上稱之為“要約”。要約撤回也就是撤回“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使要約不發生法律效力。我國民法典》規定,要約可以撤回,但是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前,或者與意思表示同時到達相對人。因此,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能撤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條 【意思表示的撤回】行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應當在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前或者與意思表示同時到達相對人。

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能撤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