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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税退税需要的材料主要有哪些

一、個人所得税退税需要的材料主要有哪些?

個人所得税退税需要的材料主要有哪些

1、書面申請:列明退税原因、退税至哪個賬户(包括開户行、户名、賬號)、聯繫人及聯繫電話

2、個人所得税的完税憑證(原件)。

3、填寫《抵(退)税申請審批表》版。

二、個人所得税申請退税的流程是什麼?

第一步:準備申報

安裝個人所得税軟件,打開軟件後,先進行註冊登錄,進入年度彙算:首頁【常用業務】—【綜合所得年度彙算】;

1)進入申報界面後,填報方式有【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 和【自行填寫】兩種選擇。

2)為了方便申報,推薦大家選擇【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税務機關已按一定規則預填了部分申報數據,大家只需確認即可。

3)選擇【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開始申報】後,系統提示【標準申報須知(使用已申報數據)】,點擊“我已閲讀並知曉”,開始年度彙算申報。

第二步:確認信息

需要對個人基礎信息、匯繳地、已繳税額進行確認。

第三步:填報數據

確認預填的收入和扣除信息無誤,可直接點擊【下一步】。

第四步:計算税款

數據系統將自動計算您本年度綜合所得應補(退)税額。

第五步:提交申報

確認結果後,點擊【提交申報】即可。

第六步:退(補)税

如存在多預繳税款,可選擇【申請退税】。

三、個人所得税正確的申報時間是怎麼規定的?

《個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條,扣繳義務人每月或者每次預扣、代扣的税款,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税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税申報表。 納税人辦理彙算清繳退税或者扣繳義務人為納税人辦理彙算清繳退税的,税務機關審核後,按照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退税。

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收入的納税人,在實行單位代扣代繳的同時,納税人應將其多處取得的“工資、薪金收入”合併按税法規定扣除一次費用,選擇並固定在其中一地税務機關自行申報納税。對單位已扣的税款,可憑完税憑證在應納税款中抵扣。特定行業的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的税款,可以實行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的方式計徵,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因此,扣繳義務人應該在發放工資代扣個人所得税的次月15日內辦理申報。

因為在疫情期間,絕大多數的納税義務人都是在網上税務局申請退税的,網上税務局申請退税的時候,納税義務人的納税信息是系統自動核算出來的,所以,不需要本人自己到税務機關去填寫退税申請表,自己在網上税務局填寫好退税的賬號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