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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税退税需要哪些條件?

一、個人所得税退税需要哪些條件?

個人所得税退税需要哪些條件?

1、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税的。

2、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税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4、納税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率高於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税率的。

5、沒有任職受僱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彙算辦理各種税前扣除的。

6、預繳税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税收優惠的。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但預繳税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

二、個人所得税徵收範圍是怎麼規定的

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户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徵税其他所得。

三、需要補繳個人所得税的情形有哪些

1、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僱並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税款時重複扣除了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月)。

2、除工資薪金外,納税人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後,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税率高於預扣率等。

四、個人所得税的免徵額是多少

公眾對“起徵點”存在誤解。正確的説法應該是“個人所得税免徵額”。“起徵點”與“免徵額”有着嚴格的區別:

所謂起徵點,是徵税對象達到徵税數額開始徵税的界限。徵税對象的數額未達到起徵點時不徵税。一旦徵税對象的數額達到或超過起徵點時,則要就其全部的數額徵税,而不是僅對其超過起徵點的部分徵税。

所謂免徵額是在徵税對象總額中免予徵税的數額。它是按照一定標準從徵税對象總額中預先減除的數額。免徵額部分不徵税,只對超過免徵額部分徵税。

二者的區別是:假設數字為2000元,你當月工資是2001元,如果是免徵額,2000元就免了,只就超出的1元錢繳税,如果是起徵點,則是不夠2000元的不用交税,超出2000元的全額繳税,即以2001元為基數繳税。

國家對本國公民以及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公民都是需要向國家繳納個人所得税的,當公民的收入低於五千元則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税的,當公民的收入超過五千元則會按照不同的標準繳納税金,當公民出現偽造收入或者其他手段來偷税漏税時也是屬於違法行為,當偷税漏税達到了一定的金額也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