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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户個人所得税退税説明需要寫嗎?

一、個體個人所得税退税説明需要寫嗎?

個體户個人所得税退税説明需要寫嗎?

個體户對個人所得税的退税説明是一定要寫的;一般還納税人會因各種原因誤交税款。(如:重複交納扣繳、錯用税率、錯用税種、企業誤填代碼等);個人所得税申請退税所需材料:

1、完税憑證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審核無誤後,原件退還納税人);

2、誤徵誤交税款所屬期的個人所得税明細申報表複印件一份;

3、退(抵)税款申請表(《企業誤交税款退税申請表》)一式四份;

4、退税申請,須註明申請退税原因及申請退税金額;

5、發放工資簽收單或銀行發放單複印件一份;

6、員工聘用合同複印件一份;

7、因事務所、網站等原因誤交税款的,需附上述單位出具的《情況説明》;

8、税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納税人應承諾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和內容真實、可靠、完整;所有複印件加蓋公章並統一使用A4紙樣,表格用黑色水筆填寫,外文資料須附翻譯件)

二、個人所得税退税一般多久到賬?

一般來説,退税款最快三個工作日到賬,最慢三十個工作日到賬。如果超過三十個工作日,仍未收到退税款或系統仍未提度示退税失敗,建議趕緊與税局聯繫,詢問原因。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辦理上年度個人所得税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的公告》規定:年度彙算的退税、補税

1、納税人申請年度彙算退税,應當提供其在中國境內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户。税務機關按規定審核後,按照國庫管理有關規定,在本公告第九條確定的接受年度彙算申報的税務機關所在地(即彙算清繳地)就地辦理税款退庫。納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銀行賬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資料有誤的,税務機關將通知納税人更正,納税人按要求更正後依法辦理退税。

2、為方便納税人獲取退税,納税人上年度綜合所得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税的,税務機關在網上税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税軟件)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納税人可以在3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通過簡易申報表辦理年度彙算退税。

綜合上面所説的,個體户對於個税來説是必須要進行繳納的,但如果繳税存在有多支付的情形那麼是可以向税務機關申請退税,但對於退税的原因一定要如實原寫清楚,只有與法律的條件相符合,那麼才可以依法的進行辦理,所以,自己的權益就要懂得自己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