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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破產拍賣委託方式有哪些?

企業破產之後需要對企業現存有的資產進行拍賣,從而清償企業的鉅額債務,因此政府部門和相關破產部門就會對於企業的某些財產進行組織拍賣的活動,這時候相關部門就會選擇任意拍賣委託或法定拍賣委託方式這兩種方式來選擇委託拍賣公司來對企業資產進行拍賣,下面本站的小編帶您具體瞭解。

企業破產拍賣委託方式有哪些?

在拍賣實踐中由於委託人的不同而形成不同的委託方式和程序,具體表現在使用最多的任意拍賣和法定拍賣上其委託方式和程序,主要是分為任意委託和法定委託兩種形式,但在這兩種大形勢中,可還有可供選擇的多種方式方法。

一、任意拍賣委託方式及程序

(一)任意拍賣的委託方式。這是一種委託人依據自己的意願提起的拍賣,一般情況下,只要是不屬於國家法律和政策法規限制交易的物品或財產權利,都可以由財產的所有權人和有處分權的委託人任意委託拍賣。這種委託拍賣程序簡單,委託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若有意向通過拍賣的形式處置財產或財產權利,通過與拍賣人簽署《委託拍賣合同書》的方式,確立雙方在拍賣活動中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拍賣委託即告成立。

(二)任意委託拍賣的程序。任意委託拍賣的程序,一般包括委託人的拍賣意向、尋找拍賣人、當事人雙方洽談、簽訂委託拍賣合同等四個步驟;

1、委託人拍賣意向

即委託人在選擇物品交易方式時,有意向通過拍賣實現交易,而委託人以潛在的形式存在。因此拍賣人應主動出擊、掌握信息,充分發揮主觀能動作用,以尋找更多的拍賣委託。

2、尋找拍賣人

當有了委託拍賣的意向後,委託人要考察拍賣企業成立的背景、運作的規範性、信譽度、公司實力、運作能力及拍賣企業法人代表的人格等因素。這是委託人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確保自己委託拍賣的標的高質量成交、減少委託風險的重要環節。

3、當事人雙方洽談

即委託人和拍賣人就委託拍賣過程中的有關權利、義務、責任甚至運作方式等進行商談,達到一致即可簽署委託拍賣協議,否則洽談終止。談判是一門藝術,拍賣人應審時度勢,正確把握時機,既不可為了爭取委託而盲目接受委託,又不能因為有風險存在而將人拒之門外,以致喪失商機。

4、簽訂委託拍賣合同。雙方圍繞委託拍賣事項進行協商,意見一致,即可簽署委託拍賣合同,進入拍賣程序。

二、法定拍賣委託方式及程序

法定拍賣是指依據國家法律和政策規定而提起的拍賣。在法定拍賣中,除按照一般拍賣慣例操作外,還必須和國家相關的法律、政策法規相適應。

(一)法定拍賣可分為公物拍賣和強制拍賣兩類。

(二)法定委託拍賣程序。這一類標的在拍賣委託過程中均需按照法定程序進行,拍賣委託程序固定,洽談餘地較小,從一定意義上講,拍賣人所具有的協助服務的職能顯得十分重要。法定拍賣的程序主要有委託拍賣函、拍賣人接受委託、簽訂委託拍賣合同等三個步驟。

1、委託拍賣函。指國家行政機關和執法部門向拍賣人發出的委託拍賣要約,執法部門發出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實質上也是一種委託拍賣的要約。在發出委託拍賣函件時,另附保留價協議書抵押財產清單、貸款合同、抵押合同及抵押雙方同意委託拍賣的證明文件等。

2、拍賣人接受委託。一般情況下,法定拍賣委託中,拍賣人選擇餘地較小。但是,如果有的委託其要求或保留價與拍賣人掌握和實際能達到的目標相差太遠,拍賣人也有權拒絕委託。勉強接受,可能出現既不能拍賣成交又耽誤時間,拍賣人無勞而返的現象。

3、簽訂委託拍賣合同。現實中,我國人民法院在實施司法強制拍賣委託時一般在法院人圍在冊拍賣企業中尋找拍賣人並與之辦理委託拍賣事宜。

以上內容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有關於企業破產拍賣委託方式有哪些全部內容,不難看出企業破產拍賣委託方式多種多樣,甚至相關機構採取不同拍賣方式會導致拍賣的最終價格有較大區別,任意拍賣有更多的自由性,而法定拍賣的強制性更為顯著。因此任意拍賣的價格浮動就會大一些,會隨着委託機構而變化。法定拍賣則相對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