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違法清算案由通常是什麼?

一、違法清算案由通常是什麼?

違法清算案由通常是什麼?

如果清算組成員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則可能構成濫用職權罪;如果清算組成員利用職權徇私舞弊、謀取非法收入或者侵佔公司財產的,有關行政機關將責令其退還公司財產,並沒收違法所得,此外還可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如果清算組成員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則可能構成濫用職權罪;如果清算組成員是國家工作人員,則可能構成貪污罪;如果清算組成員不是國家工作人員,則可能構成侵佔罪。出現以上情況,清算組人員要承擔刑事責任。

成立清算組很多時候是由法院方面成立,只有符合標準的人才能擔任清算組的成員,之後清算組成員在履行自己職責時,也要嚴格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否則的話就會導致行為無效,嚴重的甚至還會構成刑事犯罪。

清算組成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清算組成員不得利用職權收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清算組成員在執行管理、清理、估價、變賣公司財產過程中難免不會有人徇私舞弊,從中得利,要求清算組成員不得收賄賂、不得有其他非法收入,如在清算期間,清算組成員實施了非法行為,知情者應當舉報。

二、公司清算的一般流程是什麼?

公司清算也稱為公司清盤,是公司終止的前置程序。是指在公司解散後,對公司未了結的業務、財產及債權債務關係等進行清理、處分的行為和程序。

1、成立清算組

公司清算的第一步就是成立清算組,根據清算的種類不同,清算組的成立也不相同,一般情況下,自行清算時,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而指定清算的,在本文中是指解散的公司未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時,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這時清算組的組成人員由法院來指定,可以由股東和中介機構共同進行,也可以全部由中介機構人員組成清算組。清算組成立以後,應當選舉出清算組組長,然後制定清算過程中的議事規則和會議制度,編制工作計劃,接下來就是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具體步驟和方法。

2、接管公司

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應當全面向清算組移交公司管理權,需要移交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1)公司的公章,公司進入清算以後應當嚴格控制公司公章的使用和保管;

(2)無遺漏的債權債務清冊;

(3)資產清冊,應當按照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分類登記造冊;

(4)合同書、協議書等各種法律文件應當編製成冊;

(5)賬務賬冊、傳票、憑證、空白支票等;

(6)職工花名冊,含在職和離退休的全體人員的花名冊,詳細記載工齡、工種、用工形式、工資及工資拖欠、社保拖欠等情形;

(7)企業購買的有價證券,享有的無形資產的權利憑證;

(8)企業的歷史檔案和其他應當提交的資料。

3、清理公司財產

首先,清算組應當確定公司的財產範圍,這種財產範圍一般包括:公司經營管理的全部財產;公司享有的債權;公司解散時享有的股權;公司享有的其他財產權利。

其次,清算組應當接管公司財產。將公司的實物和債權進行清查登記;同時對公司享有的債權進行確認;調查公司對外投資情況;對公司的其他權利進行登記;最後還要對公司的非金錢財產進行財產估價。

綜上所述,公司清算期間,清算組是對內執行清算事務,對外代表公司處理債權債務的公司機關,國家法律明確規定,清算組成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清算組成員不得利用職權收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標籤:違法 清算 案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