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購基金合夥協議範本有哪些內容
一、併購基金的含義
併購基金(Buyoutfund),是指專注於從事企業併購投資的基金,是20世紀中期從歐美國家發展起來的一種基金形式。其通常的運作模式是以控股或參股的方式獲得目標企業股權後,對目標企業進行一系列的業務、管理整合和重組改造,待其盈利提升後再將所持目標企業股權出售,獲得增值收益。
併購基金目前多出現在成熟市場,屬於私募股權投資(PE)中的髙端,也是目前歐美成熟市場PE的主流模式。與天使基金和成長型基金不同,併購基金選擇的對象主要是成熟企業,而天使基金和成長型基金主要投資於創業型企業;傳統的併購基金旨在獲得目標企業的控制權、謀求對企業的管理權,而天使基金和成長型基金則以參股形式存在、較少參與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
二、併購基金的特點
根據歐美市場目前併購基金的運行經驗,可以總結出併購基金通常具有如下特點:
1、具有髙收益、髙風險的特點。併購基金通過重組和改造目標企業,為市場提供優質企業。由於併購基金具有價值發現和價值創造功能,因此一旦目標企業盈利提升併成功出售,將為投資者帶來較髙的投資收益。但另一方面,由於改造企業和提升企業價值需要一定的時間(3至5年或更長),而且未來能否改造成功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因此也具有較高的風險。
2、在資金募集方式上,投資資金小部分來源於自有資金,大部分來源於非公開形式募集的資金、債券市場資金或者銀行併購貸款以及有較強資金實力的個人。在投資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進行,一般無需公告交易細節。
3、在投資方式上,一般採取權益型投資方式,很少涉及債權投資,並在目標企業的決策管理上獲得一定程度的表決權。
4、在投資對象的選擇上,併購基金一般選擇產業穩定、已形成一定規模和能產生穩定現金流的被低估的企業進行投資。
5、機構設置方面,投資機構多采取有限合夥制,因為這種企業組織形式有很好的投資管理效率,並避免了雙重徵税的弊端。
6、投資退出渠道多樣化,包括首次公開發行上市、股權轉讓、標的公司管理層回購等。
三、券商系併購基金的業務優勢
相比目前我國本土市場的私募股權投資/風險投資而言,券商開展併購基金業務更具優勢:
1、券商的投資銀行業務為併購基金業務的開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券商良好的客户基礎和遍佈全國的業務網絡,可更有效地針對買方和賣方的需求進行匹配,在併購基金的募集、投資標的選取、併購後的管理整合以及退出途徑和渠道的選擇等方面都提供了其它基金無法比擬的競爭優勢。
2、大中型券商擁有的專業素質較強的併購業,務團隊和直投團隊,為併購基金的設立和發展提供了良好的人才儲備和業務發展基礎。
3、券商有行業研究的優勢,中大型券商一般都設有專門的行業研究部門,培養了一批行業研究員,而一般PE機構則不具備這樣的行業研究實力。
4、券商可在併購基金業務開展過程中連接投行、自營和資產管理等業務,在為客户提供全面服務的同時,也促進了公司上述各項業務的發展。
四、券商系併購基金的運作模式
根據目前的趨勢,國內券商開展併購基金業務有如下三種構建模式:
1、參與地方政府主導的併購基金。據悉,上海國際集團擬牽頭組建規模達百億的人民幣海外併購基金,證券公司有望作為出資方參與其中。
2、合資組建併購基金。除與地方政府合作外,與國際知名資本巨頭攜手開拓國內併購業務,也是國內券商不錯的選擇。一方面可以利用自身固有的客户資源和市場基礎開拓市場,另一方面也可以向有豐富併購經驗的國際資本巨頭學習。
3、直投模式。券商直投子公司主導發起設立併購基金。併購基金的部分資金由券商自有資金提供,其餘部分向社會募集。直投公司此前有Pro-IPO的投資經驗,對產業也有較為深入的瞭解,有利於迅速轉化積累的項目。藉助直投公司設立併購基金模式很可能會成為未來的券商開展併購基金業務的主流。
以上就是併購基金合夥協議範本全部內容了。文章介紹到了併購基金的含義、併購基金的特點、券商系併購基金的業務優勢、券商系併購基金的運作模式。其中根據目前的趨勢,國內券商開展併購基金業務有如下三種構建模式,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綏化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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