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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掛名的壞處有哪些?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掛名的壞處有哪些

公司法定代表人掛名的壞處有哪些?

無論掛不掛名,法人都要負責任。掛名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是公司的主要風險負責人。如果空殼公司出現任何違法違規行為,法定代表人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掛名公司承擔的法律責任有民事責任,以及行政和刑事責任,其中刑事責任後果嚴重。

(一)在民事、經濟上:

1、擔任有兩名股東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代表”,當公司對外負債時,與自己不發生關係,僅以公司自身的財產為限對外承擔還款責任。此時風險很小。

2、擔任個人獨資企業的“法人代表”,當公司對外負債時,就要以自己的全部個人財產對外承擔還款責任。此時的風險是比較大的。

3、擔任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代表”,當公司對外負債時,原則上也僅以公司的財產為限對外承擔責任,但是如果無法分清公司和股東個人的財產時,股東有可能要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在刑事上:如果擔任法人代表的公司出現經濟犯罪,比如公司出現詐騙銀行貸款、詐騙保險金、非法集資等情況。此時,作為法人代表如果對此情況明知,就有可能要為此承擔刑事責任。

《公司法》第十三條 【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二、掛名公司法定代表人面臨哪些風險

掛名當法定代表人,實際上就是公司的管理者了。公司法規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而董事長等公司高管對公司有勤勉和忠誠義務。而你作為一個掛名的法定代表人,顯然履行不了義務。並且,公司有違法犯罪行為時,在某些情況下,法定代表人也要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同樣有,假若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利用公司實施犯罪,例如進行非法集資、詐騙、惡意拖欠工人工資等行為,掛名法定代表人雖然未直接參與,但如果掛名法定代表人明知實際控制人利用公司實施犯罪行為,卻又不加以阻止,或放任不管的話,那麼掛名法定代表人很可能也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免不了遭受牢獄之災。

掛名的法人代表依舊有着法律上的責任劃分,所以如果自己掛名的公司有了問題,對於責任的追究就會由自己承擔,因此對此類問題,自己要有充分的認識與瞭解,公司的資質是否符合國家的有關的規定,這樣對於自己的權益維護才會有着積極的意義。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