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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職權主要有哪些?

法人和法定代表人都是由“法”和“人”組成的,那麼法人和法定代表人之間是什麼關係?作為一個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職權有哪些呢?公司法定代表人所具備權利的同時一定有相應要履行的義務,不要因為自己只是一個普通的員工就忽略了這一點,接下來本站小編讓你深刻讀懂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職權主要有哪些?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職權主要有哪些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公司章程規定代表公司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其職責如下:

1、職權:

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利益,按照公司的意志行使公司權利。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內部負責組織和領導生產經營活動,對公司的生產經營和管理全面負責,並接受本公司全體成員和有關機關的監督;對外代表公司,全權處理一切民事活動,如《民事訴訟法》第49條規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再如《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零四條規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外,該代表行為有效,訂立的合同對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發生效力。因此,法定代表人的行為通常為公司的行為,依法行使職責時所產生的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託他人代行職責時,應有書面委託;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職責,不得委託他人代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應向登記主管機關備案,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文件是代表公司法人的法律文書。

2、責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上述職權是由法律和公司賦予的,公司對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動承擔民事責任,但是法定代表人的行為超出公司授予的權利範圍,法定代表人就可能要承擔行政處分、罰款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公司承擔責任外,法定代表人也要承擔相應責任:

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向登記機關、税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法定代表人的人選: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總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

《民法典》第六十一條規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這就是説,作為法定代表人必須是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能夠代表法人行使職權。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廠長、經理擔任,也可以由董事長、理事長擔任,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規定。 法定代表人代表企業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權利。法定代表人在企業內部負責組織和領導生產經營活動;對外代表企業,全權處理一切民事活動。 法定代表人的權力,是由法人賦予的,法人對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動承擔民事責任。但是代表人的行為超出法人授予的權利範圍,法人就可能為其承擔責任 。

因此,“法人”並不是我們生活意義中的人,而法定代表人就是法人賦予的真正意義上的人,但是法人對於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動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同時法定代表人也要承擔起法人所賦予關於企業經營管理方面的責任,就像權利與義務之間不可分割。

標籤:法定代表 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