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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對發起人有什麼要求

1.發起人人數應符合要求。
2.發起人資格。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但其中必須有半數以上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3.發起人義務。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必須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認購其應當認購的股份,這是指整個發起人而言的,至於每個發起人需要認購多少股份,則由發起人相互約定。
4.發起人任務。發起人是組建公司的人員,其法定任務是承擔公司籌辦事務。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八條 【發起人的限制】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公司法》第八十三條 【發起設立的程序】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書面認足公司章程規定其認購的股份,並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繳納出資。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發起人不依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應當按照發起人協議承擔違約責任。
發起人認足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後,應當選舉董事會和監事會,由董事會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股份有限公司對發起人有什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