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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註冊資本怎樣公示?

一、企業註冊資本怎樣公示?

企業註冊資本怎樣公示?

企業註冊資本的公示應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處理,一般需要提交相關材料和文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審查通過後進行公示,註冊資本,是指合營企業在登記管理機構登記的資本總額,是合營各方已經繳納的或合營者承諾一定要繳納的出資額的總和。我國法律、法規規定,合營企業成立之前必須在合營企業合同、章程中明確企業的註冊資本,合營各方的出資額、出資比例、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的比例,並向登記機構登記。註冊資本與註冊資金的概念有很大差異。註冊資金是國家授予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法人自有財產的數額體現。

二、法律依據

(一)《公司法》第23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下列最低限額:

(1)以生產經營為主的公司人民幣五十萬元;

(2)以商品批發為主的公司人民幣五十萬元;

(3)以商業零售為主的公司人民幣三十萬元;

(4)科技開發、諮詢、服務性公司人民幣十萬元。

特定行業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需高於前款所定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

(二)《公司法》第78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不低於1000萬元;

(三)《公司法》第152條規定上市公司的股本不低於5000萬元;

(四)《關於設立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1995年1月10日)第七條規定外商投資股份公司的註冊的最低限額為3000萬元人民幣。《證券法》第121條規定設立綜合類證券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億元,經紀類證券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千萬元。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註冊資本是實行認繳制處理,即對註冊資本額度的認定不需要立即進行實繳,可以根據公司企業的實際運營情況來進行繳納,但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實繳,否則是需要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罰的,具體情況應當結合實際而定。

標籤:企業 註冊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