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會決議是多久召開一次?
一、股東會決議是多久召開一次?
股東會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兩種。定期會議的召開時間由公司章程規定,一般每年召開一次。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3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1、董事總人數不足本法所規定的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人數的三分之二時;
2、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
3、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
4、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5、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6、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股東會的內容有什麼?
根據《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有關規定,股東會的決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期、臨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情況: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3、會議主持情況: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一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4、會議決議情況:
股東會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東會會議的具體表決結果,持贊同意見股東所代表的股份數,佔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股份總數的比例。持反對或棄權意見的股東情況。
5、簽署: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三、股東會決議怎麼撤銷確認?
1、股東會決議無效具有對世性,具有絕對的溯及力。公司決議無效確認之訴的判決效力具有對世性,效力及於第三人,具有絕對的溯及力。但是法律是維護交易安全的,對於善意第三人根據無效決議而取得的利益應當予以保護。
2、股東會決議被撤銷後,發生決議自始不生效的法律後果。但這種溯及力不能及於基於對公司決議的信賴而與公司交易的第三人,不論是公司內部成員,還是在此之外的第三方,只要構成善意,其與公司之間的交易行為就不會因這種溯及力而失去效力。
3、根據《公司法》第二十二條第四款規定,公司根據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後,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
當公司在創立後也是需要設立股東大會的,股東大會也是會由公司的全體股東組成,只有向公司認繳了出資額時也是會成為公司的股東,在召開股東會會議時也是需要提前十五天通知全體股東的,同時也是需要將股東大會的決議內容進行記錄歸檔,出席會議的股東也需要簽名確認的。
-
個體户交税新規有什麼
一、個體户交税新規有什麼個體户交税新規有《個體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額徵收管理辦法》,規定了對個體工商户中的定期定額户的税收徵收管理辦法,例如定額執行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具體期限則由省税務機關確定等。《個體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額徵收管理辦法》第三條本辦...
-
申請破產之後工傷賠償如何處理
一、申請破產之後工傷賠償如何處理依據我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公司破產後,職工的工傷賠償是具有優先受償權的,有足夠的破產財產時要對清償工傷賠償款。《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
-
企業所有權詳情是指什麼
律師解析:企業所有權是所有人依法對自己財產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是對生產勞動的目的,對象,手段,方法和結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種財產權,所以又稱財產所有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獨資企業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
-
公司註銷合同是否立即解除,公司註銷具體步驟
一、公司註銷合同是否立即解除公司註銷後公司的法人資格就會終止,法人資格終止後,不再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所以可以主張解除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一)債務已經履行;(二)債務相互抵銷;(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四)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