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召開股東會的提議是否合理
一,公司召開股東會的提議是否合理
股東大會,是指由全體股東組成的,決定公司經營管理的重大事項的機構。它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其他機構都由它產生並對它負責。股東大會職權與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職權相同。
1、召集
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會依照公司法規定負責召集,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時,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監事會應及時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連續九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時間地點
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的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
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五日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止將股票交存於公司。
3、臨時提案
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在收到提案後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並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臨時提案的內容應屬於股東大會的職權範圍,並有明確的議題和具體決議的事項。股東大會不得對上述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
4、表決與通過
股東大會的表決可以採用會議表決方式,但表決時要求:
(1)要有代表已發行股份多數的股東出席會議,即出席會議的股東所代表的股份總數佔已發行股份總數的一半以上;
(2)要有出席會議的多數股東表決同意,即同意的表決權數佔出席會議的表決權總數的一半以上;第三,股東表決的基礎是股票數量。每股一票,而不是每個股東一票。
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5、會議記錄
股東大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主持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由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名。會議記錄應當與出席股東的簽名冊及代理出席的委託書一併保存。
股東大會的召開需要滿足一定的基礎,股份制企業的經營離不開此類會議,因此自己需要合理的處理有關的問題,這樣對於自己的權益保障就會有着積極的推動作用,但是最為關鍵的就是自己需要進行充分的準備,進而有效解決此類問題,減少失誤。
-
隱名股東如何證明出資?
一、隱名股東如何證明出資隱名出資人可以依據其與名義出資人之間的隱名投資合同或者其他出資事實證明其為真正的出資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資格的確認,涉及實際出資額、股權轉讓合同、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出資證明書、工商登記等。確認股東資格應綜合考慮多種因...
-
合夥經營的合同糾紛合同糾紛的訴訟訴訟請求有什麼?
合夥經營的合同糾紛案件,原告提出的訴訟請求主要有以下幾種:1、要求給付合夥盈餘款。主要針對合夥經營有贏利的情況,比如扣除原材料款、外加工款或人工工資工資,尚有盈餘,此時要求按照出資比例分配利潤。2、要求支付合夥墊付款或費用。在合夥期間未按出資比例實際支...
-
營業執照過户能貸款嗎
一、營業執照過户能貸款嗎可以,註冊6個月以上的營業執照就能貸款,只是這樣的企業必須要註冊在一定規模的市場內,市場方要出具經營兩年的證明才可以。有的銀行要求必須註冊1至2年,而外資銀行一般要求比較高,必須成立滿三年以上,才能准入,這就是硬性條件。如果是過户企...
-
破產債權的概念
一、破產債權的概念債務人被宣告破產後,債務人稱為破產人,債務人財產稱為破產財產,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稱為破產債權。人民法院宣告債務人破產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債務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並予以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