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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制公司法人代表的風險主要有哪些?

其實所謂的公司法人代表聘任制,在實際操作的過程當中聘任的人員多數都是跟公司當中的某些股東或者是發起人就是認識的,當然也有聘請公司的總經理並且賦予其法人代表的這樣一種特殊的身份。也就是説,公司的法人代表跟普通員工一樣也是由公司聘用的,那麼,聘任制公司法人代表的風險主要有哪些?

聘任制公司法人代表的風險主要有哪些?

聘任制公司法人代表的風險主要有哪些?

(一)民事責任法律風險

(1)因違法行為而受到的制裁。對企業法定代表人直接給予罰款的處罰;對需要給予行政處分的,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由有關部門決定處理;對構成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依法移送公安、檢察機關。

(2)公司法定代表人作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或者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的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20條的規定,“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第21條規定,“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係損害公司利益。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公司法定代表人作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民事法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50條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153條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刑事責任法律風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如果按照罪名計算,公司法定代表人犯罪主要集中在經濟類犯罪,其中比較常見可能觸犯的罪名包括:偷税罪、虛報註冊資本罪、抽逃出資罪、虛假出資罪、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非法經營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製造或提供虛假財務報告罪、私分國有資產罪、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公司企業人員行賄罪等等。

綜上所述,聘任制公司法人代表的風險主要是包括民事責任,刑事責任,以及行政責任的生活當中比較常見的三種法律風險的,公司法人代表的風險即使在那些特別正規的大型公司當中也是一定會存在的,因為隨着市場資本運作的不斷變化跟公司經營過程當中有可能會遇到的一些困狀,法人代表的風險難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