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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代表風險包括哪些?

不管是多大規模的公司,成立之初都應該設立一個法人代表,這個人可以同時擔任公司董事長或者總經理。法人代表的權力是比較大的,可以代表公司出席各種場合,簽署相應的法律文件。當然,法人代表也不是好當的,公司法人代表風險包括哪些?下面我們通過小編的這篇文章瞭解下。

公司法人代表風險包括哪些?

一、公司法人代表風險包括哪些?

1、民事責任法律風險

公司法定代表人作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或者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的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20條的規定,“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第21條規定,“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係損害公司利益。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刑事責任法律風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如果按照罪名計算,公司法定代表人犯罪主要集中在經濟類犯罪,其中比較常見可能觸犯的罪名包括:偷税罪、虛報註冊資本罪、抽逃出資罪、虛假出資罪、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非法經營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製造或提供虛假財務報告罪、私分國有資產罪、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公司企業人員行賄罪等等。

3、行政責任法律風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49條規定,“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2)向登記機關、税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3)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4)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5)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6)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公司法人代表任職條件是什麼?

法定代表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有企業所在地正式户口或臨時户口;

3、具有管理企業的能力和有關的專業知識;

4、從事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5、產生的程序符合國家法律和企業章程的規定;

6、符合其他有關規定的文件。

綜上所述,法人代表對外代表的是整個公司,對內則行使管理公司的職權。公司法人代表風險主要有民事賠償、行政處罰及刑事坐牢等風險。比如法人代表因為自身因素導致公司發生損失的,應當向公司股東賠償。而其在經營過程中存在違法行為時,要被公安機關追究行政甚至刑事責任。

標籤:法人代表 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