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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找公司法人有哪些風險?

眾所周知,在公司的結構當中,公司法人屬於極其重要的核心位置,對公司的法律經濟運作問題全權負責,但是有一些公司由於實際操作的問題會選擇代找公司法人,那麼代找公司法人有哪些風險呢?下面就隨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代找公司法人有哪些風險?

代找公司法人代表風險如下:

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責任在《民法通則》第49條有規定: 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二)向登記機關、税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三)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四)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五)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六)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也即是説,代找公司法人代表(就是指公司的董事長之類的執行機關)的大多數合法經營都會被視做企業法人的民事行為,由企業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果從事企業法人在登記時核准的相關經營,合法經營,並在企業破產、解散或撤銷時,及時登記公告,法人代表是不會承擔責任的。做為任何企業的法人代表,必須對該企業的所有合法經營行為和非法經營行為負責,為該企業的所有債權和債務負責。由此可見,做為一位企業的法人代表的責任是非常重大的。

如果這個企業不是你自己的企業,或者不是你真正有較多股份的企業,不要做法人代表,如果要做也必須是這個企業的總經理,對企業的所有經營行為有決策權。因為僅僅是法人代表是毫無意義的,不但要揹負所有責任,在實際經營中又沒有實權,沒有實權就很難控制和阻止其他人在日常經營中的任何不良行為,一旦出現違法的事情,黑鍋只得自己背。

從以上內容可以看出,代找公司法人是存在着一定風險的。在公司的運作後期由於法人的代理可能會出現經濟和法律糾紛等問題,所以對於代找法人來説,只能夠儘量減少風險,很難完全避免,需要謹慎的運行。以上即為代找法人的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