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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貨款的民事管轄規定是什麼?

一、索要貨款的民事管轄規定是什麼?

索要貨款的民事管轄規定是什麼?

索要貨款的民事管轄規定由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經常居所地的基層法院來進行管轄。案件的管轄法院,並不是由當事人選擇的,原則上,由被告的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但是關於管轄權這個問題,在我們國家民事訴訟活動當中,如果是屬於專門管轄,那麼就應當是專屬管轄,由專門的法院來進行確定處理。

二、惡意拖欠貨款怎麼辦

如果超過了約定的付款期限客户仍沒有支付貨款,這表明貨款已經不幸地被拖欠,防治貨款被拖欠而產生損失的工作進入事後階段。事後階段是積極追收被逾期拖欠貨款的階段。這一階段的主要工作是在及時掌握貨款被逾期拖欠信息的基礎上,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追收貨款。

最好與對方協商,如果經多次協商都不行的話,可以憑欠條為證,在二年內向法院起訴。

另外,建議在起訴前先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查封對方的相應財物或銀行帳號,然後在十五天內向法院起訴,這樣就更能維護你的權益。

三、遭遇拖欠貨款該如何解決?

可以私底下協商解決,或者是通過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拖欠貨款糾紛管轄的法官一般是被告住所地,因此如果遭遇他人拖欠貨款不給,那麼就要去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訴,但是起訴看似簡單,其實流程也比較複雜,首先要準備好相應的證據以及資料,這樣法院才能受理,法院受理之後,當事人還要交納訴訟費,否則法院可能會按照撤訴處理。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關於貨款拖欠的問題的話,是堅決不能夠存在的,一旦存在的話,那麼就意味着雙方當事人的買賣合同將會遭受到違約,這是一種不誠信的行為,因此需要付出代價。所以對於當事人來説的話,可以去法院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