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對地域管轄是怎麼規定的?
一、《民事訴訟法》對地域管轄是怎麼規定的?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1、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2、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3、對被採取強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4、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二、民事訴訟的程序是怎樣的?
1、原告到法院起訴,要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
2、法院立案審查,審查只是形式上的審查,只要符合立案的標準即可,即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事實請求和理由等;
3、法院排期開庭;
4、法院通知當事人到案,開庭進行審理;
5、作出判決並且宣判民事訴訟的判決結果。
三、民事訴訟狀包括哪些內容?
1、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2、原告應當寫明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原告是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當寫明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在訴訟地位後括注與原告的關係。
3、起訴時已經委託訴訟代理人的,應當寫明委託訴訟代理人基本信息。
4、被告是自然人的,應當寫明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寫明名稱、住所等信息。
5、原告在起訴狀中直接列寫第三人的,視為其申請人民法院追加該第三人蔘加訴訟。是否通知第三人蔘加訴訟,由人民法院審查決定。
6、起訴狀應當由本人簽名。
綜上所述,《民事訴訟法》中對管轄有規定,涉及到地域管轄的,明確案件應當由被告人所在地法院管轄,如被告人居住地不定,則由經常居住地的法院受理案件。如果一個案件中有多名被告,則任一被告所在地的法院都可以管轄案件。
-
猥褻婦女如何提供證據
律師解答:收集物證、書證等。律師解析:收集保留可以成為證證據的物、文書資料等。1.物證、書證2.證人證言3.被害人陳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5.鑑定結論6.勘驗、檢查筆錄7.視聽材料其中視聽材料又分:錄音資料、錄象資料、電再計算機儲存資料、運用專門技...
-
證人證言是否都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律師解析:不是。1、無論是公訴人、被害人一方提出的證人還是被告人、一方提出的證人所作的證言,在法庭上都要當庭經過雙方的訊問和對質、證明,雙方都可以對證言的具體內容與相關情況提出問題,對證言中不真實或者存在疑問的地方提出問題和反駁意見。這樣做的目的是...
-
僅有言詞證據能不能定案?
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證據是非常重要的。只有足夠的證據才能保證對一個案件的正確審理。但是有些時候證據不足,或者沒有物證,只有言辭證據,這種時候,僅有言詞證據能不能定案?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解惑。一、僅有言詞證據能不能定案我國刑事證據制度中,“重證據、重調查...
-
民事訴訟法舉證有效期是多久?
一審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於十五日,當事人提供新的證據的第二審案件不得少於十日。1、被告應當在答辯期屆滿前提出書面答辯,闡明其對原告訴訟請求及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的意見。2、人民法院應當在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的同時向當事人送達舉證通知書。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