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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許可證辦理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一、勞務派遣許可證辦理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勞務派遣許可證辦理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1、勞務派遣經營許可申請書(原件,加蓋公章);

2、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原件及複印百件,原件核對後返還,加蓋公章。已設立公司提供營業執照,計劃設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3、公司章程度(原件及複印件問,原件核對後返還,加蓋公章);

4、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或者財務審計報告(原件及複印件,原件核對後返還,加蓋公章。已設立公司提供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計劃設立公司提供驗資報告);

5、經營場所的使答用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原件核對後返還,加蓋公章。自有辦公場地應提交房產證明,租用的辦公場所應提交租賃協議和房產證明);

6、與開展內業務相適應的辦公設施設備、信息管理系統等清單(複印件,加蓋公章);

7、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複印件,加蓋公章);

8、勞務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勞動合同、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紀律等與勞動者切身利益相關的規章制度文本容(複印件,加蓋公章);

9、勞務派遣協議文本(複印件,加蓋公章)。

二、勞務派遣手續如何辦理

勞務派遣手續簡便,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機構簽定《勞務派遣合同》,提出派遣勞務人員的需求(勞務人員可以由用人單位自行招聘,也可通過勞務服務公司招聘),確定用人名單,然後由勞務派遣機構辦理用工手續。具體辦理派遣手續程序如下:

(1) 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在雙方遵守國家《勞動法》的前提下,明確勞務派遣合同雙方的責任義務

(2) 勞務派遣機構與勞務人員簽定《勞動合同》。依照《北京市勞動合同管理辦法》,與所有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註明所要派遣到的企業名稱及崗位。

(3) 實際用人單位與勞務人員簽定《勞務協議》。明確雙方的勞務關係及所從事工作崗位職責的具體要求。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協議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