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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歇業員工如何處理?

一、公司歇業員工如何處理?

公司歇業員工如何處理?

1、公司停業,屬於提前解散的情況,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賠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2、公司違反勞動合同法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賠償;

3、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在公司呆了三個月,那麼可以獲得6個月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公司停止經營是破產嗎

停止運營,只是暫時的。破產的話,就是企業不能生產經營,進入破產程序後,債權人可以申報債權,通過債權人會議行使自己的權利。像這種情況,不能把貨賣掉,但是如果雙方協商好,並形成書面文件的話,也可以處理這批貨,貨款直接歸還欠款,高出的部分退還對方企業。

停止運營只是暫時性的,以後還可以繼續運營。兩者最本質的區別是是否以後還能運行。企業破產是可以申請破產保護的,對企業主個人財產傷害小,而倒閉就是自己關了企業卻沒了結之前的債務。破產可以按順序賠償,倒閉則沒有人給賠償。

公司因為經營方面存在問題,導致沒有辦法繼續運營下去,此時是需要將員工問題妥善的處理好的,比如説一般情況下就是需要支付給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金,然後就是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這樣就可以通過合法的方式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了。

標籤:歇業 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