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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企業分立,有哪些形式和程序

企業分立一般是股份有限公司通過股東大會的決定,把公司分立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的行為。企業分立的形式一般有兩種情況:新設分立和派生分立。企業分立的程序與公司合併一致,需要按照嚴格的法定程序進行。下面是本站網的小編為您詳細闡述的與企業分立有關的信息,希望能夠為您提供幫助。

什麼叫企業分立?有哪些形式和程序?

一、什麼叫企業分立

分立是指一個企業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分立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的法律行為。

企業分立是母公司在子公司中所擁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給母公司的股東,形成與母公司股東相同的新公司,從而在法律上和組織上將子公司從母公司中分立出來。

二、企業分立程序

與公司合併一樣,分立也屬於公司的重大法律行為,必須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

1.董事會擬訂分立方案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公司分立方案由董事會擬訂並提交股東大會討論決定;股東大會作出分立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2.由分立各方,即原公司股東就分立的有關具體事項訂立協議。

3.依法辦理有關審批手續。股份有限公司分立,必須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批准。

4.處理債權、債務等各項分立事宜。

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5.依法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因分立而存續的公司,其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申請變更登記;因分立而解散的公司,應當申請註銷登記;因分立而新設立的公司,應當申請設立登記。公司應當自分立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45日後申請登記。

三、企業分立的形式

公司分立以原有公司法人資格是否消滅為標準,可分為新設分立和派生分立兩種。

1、新設分立。

新設分立,又稱解散分立。指一個公司將其全部財產分割,解散原公司,並分別歸入兩個或兩個以上新公司中的行為。在新設分立中,原公司的財產按照各個新成立的公司的性質、宗旨、業務範圍進行重新分配組合。同時原公司解散,債權、債務由新設立的公司分別承受。新設分立,是以原有公司的法人資格消滅為前提,成立新公司。

2、派生分立。

派生分立,又稱存續分立。是指一個公司將一部分財產或營業依法分出,成立兩個或兩個以上公司的行為。在存續分立中,原公司繼續存在,原公司的債權債務可由原公司與新公司分別承擔,也可按協議由原公司獨立承擔。新公司取得法人資格,原公司也繼續保留法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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