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不成立清算組的怎麼辦
合夥企業法第八十六條規定 合夥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自合夥企業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公司法183條規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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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組備案是什麼
清算組備案,是指公司各種原因解散後,成立清算組時,清算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進行備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公司解散,依法應當清算的,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清算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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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財產的分配是怎樣的
我國《企業破產法》113條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户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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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破產清算賠償順序是怎樣
1、支付破產費用,即破產財產的管理變賣和分配所得的費用和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2、應當支付所欠破產企業職工的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3、個人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根據本條的規定,在支付破產費用、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後,應當優先支付個人儲蓄存款的本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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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破產的原因是什麼
原因很多,如經營不善、資金鍊斷裂、不可抗力等。企業破產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由於經營管理不善,當負債達到或超過所佔有的全部資產,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資不抵債的企業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條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