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代表訴訟以損害公司利益為前提嗎
不一定以損害公司利益為前提,股東代表訴訟程序的前置條件主要是公司受到了損害,也有的是股東受到了損害,這個並沒有要求,一定是以損害公司利益為前提。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公司權益受損的股東救濟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一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的,前述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或者不設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執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或者董事會、執行董事收到前款規定的股東書面請求後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前款規定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股東可以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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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名稱變更是否需要工商變更
股東名稱變更需要工商變更。股東名稱變化了代表股東更換和股東更名,則須辦理工商登記,説明公司股權發生了對外的實質轉讓,內部股權轉讓並不一定導致股東名稱變更,但股東名稱變了則工商登記也跟着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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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協議有哪些注意事項
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至少有五個方面的注意事項:一、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的主體出讓股權的主體應當是公司的股東,受讓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東,也可以是股東以外的第三人。二、股東會或其他股東的決議或意見股東在對外轉讓股權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前要徵求其他股東意見,其他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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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代表訴訟以損害公司利益為前提嗎
不一定以損害公司利益為前提,股東代表訴訟程序的前置條件主要是公司受到了損害,也有的是股東受到了損害,這個並沒有要求,一定是以損害公司利益為前提。《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公司權益受損的股東救濟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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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要承擔連帶責任嗎
在有限公司中,股東一旦完成了出資義務,公司的債務則由公司獨立承擔,但在特殊情況下,股東除了對自己認繳的股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外,也需要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一.股東連帶責任的法律規定。1.股東與公司之間發生人格混同,嚴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2.惡意逃避債務。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