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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項目需要監理

哪些項目需要監理
律師解析:國家規定:
國家重點建設工程;
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
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工程;
利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工程;
國家規定必須實行監理的其他工程必須實施監理。
國家重點建設工程,是指依據《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辦法》所確定的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骨幹項目。法律依據:《建設工程監理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第七條
國家規定必須實行監理的其他工程是指:
(一)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下列基礎設施項目:
(1)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氣、電力、新能源等項目;
(2)鐵路、公路、管道、水運、民航以及其他交通運輸業等項目;
(3)郵政、電信樞紐、通信、信息網絡等項目;
(4)防洪、灌溉、排澇、發電、引(供)水、灘塗治理、水資源保護、水土保持等水利建設項目;
(5)道路、橋樑、地鐵和輕軌交通、污水排放及處理、垃圾處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車場等城市基礎設施項目;
(6)生態環境保護項目;
(7)其他基礎設施項目。
(二)學校、影劇院、體育場館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