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工傷保險有期限嗎
沒有單獨的建築工地工人的工傷保險規定的,建築工人適用《工傷保險條例》,從生效時起到保險期限屆滿時止的階段。通常情況下,用人單位為職工購買工傷保險的都是按照月來購買的,也就是説此時工傷保險的有效期為1個月。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源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百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度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知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道認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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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出現事故怎麼賠償
施工出現事故導致他人人身財產受到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賠償責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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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指導責任事故
指導責任事故是指由於工程實施指導或領導失誤而造成的質量事故。例如,由於工程負責人片面追求施工進度,放鬆或不按質量標準進行控制和檢驗,降低施工質量標準等。根據我國GB/T19000-2000質量管理體系標準的規定,凡工程產品沒有滿足一個規定的要求,就稱之為質量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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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結算和驗收哪個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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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施工企業延誤工期怎麼辦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應該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而此次疫情就屬於“不可抗力”,因此施工企業如果因為疫情原因延誤工期是可以免除責任的,但延誤工期行為發生在疫情之前的,不能免除。《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