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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被告應訴需要請律師嗎

一、民事訴訟被告應訴需要請律師嗎?

民事訴訟被告應訴需要請律師嗎

民事訴訟被告應訴原則上應該請律師,但不是強制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送達起訴狀和提出答辯狀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答辯狀由首部、答辯理由、尾部和附項三部分組成。

二、民事訴訟被告應訴怎麼寫答辯狀?

首部應寫明下列內容:

①標題。標題寫明“民事答辯狀”。

②答辯人的基本情況。當事人欄目,直接列寫答辯人的基本情況。

③寫明答辯事由。答辯理由:答辯的理由是答辯狀的主體部分,寫法沒有統一的規定,一定要針對原告在訴狀中提出的事實和理由,或上內訴人在上訴狀中提出的上訴請求和理由進行答辯,並可提出相反的事實、證據和理由,以證明自己的理由和觀點是正確的,而容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

尾部和附項寫明以下內容:

①呈送的機關。寫為“此致”“×××人民法院”。

②右下方寫明。答辯人×××(簽名或蓋章)並註明年月日。

③附項。註明證物、書證的名稱和件數。

三、成立律師事務所的法定條件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十四條 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律師;

(三)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一定的執業經歷,且三年內未受過停止執業處罰的律師;

(四)有符合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規定數額的資產。

由此可見,被告方在應訴的時候,是否請律師的這個問題由當事人自己做決定,民事訴訟活動中除了專業的律師所在單位所在社區推薦的人也可以做代理人,不過律師熟悉專業的法律制度,所以請律師比較穩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