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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被告沒律師嗎

民事訴訟被告沒律師嗎

民事訴訟要解決大部分人都會請一個律師,由於它比較簡單不比刑事訴訟,耗費的時間精力也沒有那麼多,因此不少律師都是同時代理多個訴訟案件,來賺取更多的金錢。那麼,民事訴訟律師可以代理幾個被告?下面本站網小編為你詳細介紹相關知識。民事案件可以代理一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民事訴訟,被告可以申請追加被告嗎

原告可以申請追加被告;被告可以申請追加被告、或者申請追加第三人。《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必須共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參加訴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七條規定:“必須共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定通知其參加;當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追加。”依法被追加的當事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對已經參與訴訟的當事人訴爭的標的具有獨立的請求權;2對已進行的本訴存在法律上的直接利害關係;3對已參與訴訟的當事人的訴訟標的既不享有獨立的請求權,也不與本訴存在法律上的直接利害關係,而僅僅與案件處理的結果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追加的被告必須明確。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起訴必須有明確的被告,因此,在訴訟中追加的被告也必須明確。首先,必須在法律上承認其存在,如企、事業單位應當經過有關部門的登記,自然人應當有户籍登記等。其次,追加的被告要有確切的住址、名稱等基本情況,能夠送達訴訟文書。法律上的不存在與沒有詳細住址,或雖有詳細住址但找不到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法律上存在的當事人可以採取公告方式送達,但是否存在都不清楚的,不可以公告送達,更不可以追加為被告。追加被告必須提供相關的證據。為防止錯誤地追加被告,不論是法院依職權追加還是被告申請追加,都應當有證據加以證明被追加的被告與原告有利害關係,並且與已經參加訴訟的被告存在共同的權利義務關係,如果被告不能提供證據,則應當以申請無理為由駁回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