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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他項權證遺失補辦的依據是什麼?

在工作的時候,誰也不敢保證可能就是因為某一個環節,甚至是某些不負責任的職工的一時疏忽大意就會造成特別嚴重的後果的,比如銀行在大家的眼中看來肯定是非常正規嚴肅的部門,但也有些工作人員就是恰巧把客户的他項權證給丟失了。在他項權證丟失以後,想必銀行也特別的關注銀行他項權證遺失補辦的依據是什麼?

銀行他項權證遺失補辦的依據是什麼?

一、銀行他項權證遺失補辦的依據是什麼?

房屋產權證丟了可以補辦嗎,《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房屋權屬證書遺失的,權利人應當及時登報聲明作廢,並向登記機關申請補發,由登記機關作出補發公告,經6個月無異議的,予以補發。

1、房地產抵押權設立登記申請表原件;

2、房產檔案館查檔證明原件;

3、登報聲明《房屋他項權證》遺失作廢的公告;

4、房屋所有權證複印件(校對原件);

5、抵押權人及抵押人共同出具的情況説明;

6、抵押人為個人,提交身份證複印件(校驗原件),如為共有房產(包括夫妻共有房產),還須提交其他共有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校驗原件);抵押人為單位的,提供營業執照副本(或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校驗原件),無法提交原件校驗的,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或複印件加蓋公章並附具結書;抵押權人為個人的,提交抵押權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校驗原件),抵押權人為金融機構的,提交抵押權人身份證明,並出具介紹信、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校驗原件)。注:二代身份證反面也需複印

二、房屋他項權證執行作用是什麼?

房屋他項權證是指在他項權利登記以後,由當地的房管部門核發和抵押人持有的一種權利證書。也就是説房屋他項權證是由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是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一般來説,在做房屋他項權證登記的時候,上面都會寫清楚期限日期,這個期限日期就是房屋他項權證的有效日期,也就是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房產的他項權是指除了產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個人或者是團體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這個權利通常都是指的抵押權利,房屋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所持有,我們在購買房子的時候,選擇按揭貸款購買的話,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就會有他項權利內容的記載,載明瞭他項權利人和權利種類、權利範圍、權利價值、權利存續期間、註銷日期等等,並且還會在他鄉權證書上也註明這些內容。

房屋他項權證的作用

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是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法律憑證,所以是受到國家法律保護的房屋所有權合法憑證,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證件。產權人對房屋進行抵押或者是典當後,需要登記並且辦理房屋他項權證,雖然依然還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但是在對房屋的處置方面就會受到房屋他項權證的限制,在沒有經過抵押權人的同意下是不能進行合法交易的,也不能搬離產權過户等相關手續,所以,房屋他項權證的作用就是為了保障他項權人的利益,不受到產權人的影響的一種法律憑證。

三、房屋他項權證的辦理事項

1、申請人應該帶上相應的申請材料,到辦證大廳受理窗口進行申請辦理,經辦人在審核你的資料沒有錯誤之後,就會出具一份房產交易產權登記受理單,然後申請人需要填寫清楚,並且由申請人進行保管。

2、申請人在領證的日期期限內,需要帶上受理單和身份證件到產權繳費窗口進行繳費,然後產權發證窗口進行領證,如果審批沒有被通過,那麼就需要等候通知。

3、必須要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才能辦理申請房屋他項權證。

不過首先要求銀行必須要登報,進行公告他項權證給丟失了,在登報做了聲明作廢書以後才能夠向房管局申請補發他項權證的。他項權證的遺失補辦最少也要六個月左右的時間的,因此銀行一定要把當事人的他項權證給保管好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