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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項權利證給銀行沒收據怎麼辦?

一、他項權利證給銀行沒收據怎麼辦?

他項權利證給銀行沒收據怎麼辦?

他項權證給銀行的時候銀行並不出具收據,但是作為銀行同意房屋抵押貸款合同放款的法定憑證,銀行拿抵押人的他項權證並不會行使什麼權利,只是作為辦理抵押人按揭貸款的證明材料。

抵押人如果需要拿回房屋他項權證,需要抵押人先要將銀行的貸款還清,銀行才會出具一個還款證明,然後還給當事人他項權利證,當事人拿上這倆個東西去服務中心解封,就可以拿到房權證了。當事人申請辦理他項權利證時的收費憑據可以作為房產抵押的憑證。

二、房屋他項權證辦理單位由哪個部門負責?

他項權證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後,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所謂他項權證,是一個土地產權相關的術語,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房屋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條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三、辦理他項權證需要提供材料

辦理他項權證需提供的資料:

1、房地產抵押申請表;

2、抵押人身份證;

3、夫妻關係證明(結婚證或户口簿)或未婚證明;

4、借款抵押合同;

5、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

6、房屋評估報告書或抵押物價值協議書;

7、委託辦理的,受託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並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託書。

現實生活中,他項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

綜上所述,抵押人的他項權證交給銀行辦理按揭抵押貸款,只是用於審核批准放款和避免抵押人在房屋抵押期間擅自進行房屋買賣交易或者辦理過户,當抵押人還錢房屋抵押貸款,銀行會出具貸款結清證明,同時將抵押人交的他項權證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