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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權利人類型有什麼區別

購房的人也越來越多,是經濟的迅速發展,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經濟收入也是越來越好的一種體現,買房的人一定會聽過一個詞語就是房屋權利人,那麼房屋權利人類型有什麼區別?今天本站小編就給大家講一下房屋權利人類型有什麼區別。

房屋權利人類型有什麼區別

一、房屋權利人類型

1、房產權利人:房地產權利人,是指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權、房屋權以及不可售公房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新建的房屋,房屋權利人應當自房屋竣工驗收之日起30日內申請房屋權初始登記。

房地產權利人涉及到的税收有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税的納税人,應當繳納土地使用税以及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及其附着物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税的納税義務人,應當繳納土地税。

2、房產共同共有人:房產共同共有人是指在法律上共同擁有房屋相關義務和權利的人。共有房屋一般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所謂“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共有的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

二、房產權利人與共有人區別

1、其產權人和共有權人本質的區別在於產權比例,產權人為100%,共有權人的產權在房產證的附記中註明各自的權利比例,在以後出售中,可以按照該比例分得售後的款項。

2、對共有權人只有待該房產的人均同意的情況下,方可抵押,換句話説共有權人沒有單獨處置房產的權利。兩者都是房屋的擁有者,不同之處在於房屋權人持有的是房地產權證,而房屋共有人持有的是共有權證。

3、其實房產權利人是房產獨有,房產共同共有人是房產共有,都是對該房產有處分權利的人,“權利人”為代表,三個人如無約定則各佔三分之一的產權,在買賣或抵押、轉讓的時候需要三個人同時到場簽名同意後才可以生效的

4、房屋共有權人應該與產權人具有與其產權份額相應的責權利。房屋共有權人或產權人,任何一方都有提出拍賣房屋的權利,但都必須徵得對方的同意才能付諸實施。

三、相關規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一十四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物權。

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

第二百三十八條  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依法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房產權利人與共有人區別的相關問題,對於這些問題我們應該有了一些瞭解吧,什麼是房產權利人與房產共有人,它們的意思分別是什麼以上我們做了一些介紹,希望可以幫助大家。

標籤: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