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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公司與物業發生糾紛怎麼處理

1、協商解決

供暖公司與物業發生糾紛怎麼處理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和物業管理公司可以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合同的規定,自願平等地進行磋商,進而解決管理糾紛。

物業管理民事糾紛的調解,包括民事調解和行政調解兩種。民事調解由爭議雙方當事人共同選定一個機構、和個人,由第三方依據雙方的意見和授權提出解決意見,經雙方同意並執行,由此化解糾紛。但此種方式的調解不具有法律效力。調解結束後,如果當事人一方拒不執行約定的事項,則糾紛依然得不到解決。

物業管理糾紛的行政調解則是藉助主管政府的勢力進行調解處理,但這種處理如一方不遵守執行,則要藉助其他手段解決。

民間的調解和行政調解與仲裁或訴訟程序中的調解是不同的。仲裁或訴訟中的調解是仲裁程序中的一個環節,不具有獨立性。

2、調解

一般調解可分為民間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三種。比如可以由物業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3、投訴

與物業管理公司發生糾紛時,可以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向其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4、提起訴訟或提交仲裁機關仲裁。

物業管理民事糾紛的訴訟程序大體上有以下幾個驟:

①、當事人一方(原告)提交起訴狀,起訴到法院;

②、法院立案後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

③、被告提交答辯狀;

④、開庭:調查、辯論、調解;

⑤、製作調解書或一審判決書;

⑥、雙方均不上訴,則判決書生效;或一方不服提起上訴,進入第二審程序;

⑦、第二審審理:製作二審調解書或下達二審判決書,此為終審判決,不得上述;

⑧、執行。

當供暖公司和物業公司發生糾紛的時候,最好的方式還是進行雙方私下協商溝通處理。處理不了的時候可以交給第三方來協助進行調節。最後可以採取訴訟的方式。這些都是可以解決問題的方法。

標籤:供暖 物業 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