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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與開發商的糾紛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一、物業公司與開發商的糾紛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物業公司與開發商的糾紛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物業與開發商的糾紛的處理方式有:

1、協商解決

《物業管理條例》中已經對業主、業主委員會及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作出了明確規定,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可以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合同的規定,自願平等地進行磋商,進而解決管理糾紛。

2、由第三人調解

這是指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將糾紛提交給第三人,由第三人來主持雙方進行協商,促成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達成調解協議。一般調解可分為民間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三種,比如可以由物業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3、提交仲裁機關仲裁

這是指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雙方發生糾紛後,根據我國《仲裁法》第4條的規定,依照物業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條款或者糾紛發生後自願訂立的仲裁協議,將糾紛提請有管理權的仲裁機構即物業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進行裁決以解決糾紛。

4、投訴

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發生糾紛時,業主可以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49條,向其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5、提起訴訟

業主通過以上四種方式仍無法解決糾紛時可以將糾紛訴至法院或直接向當地人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依法行使審判權以解決糾紛。

6、更換物業公司

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讓業主滿意,則業主可以更換物業公司。

二、對於物業管理費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

物業管理費糾紛訴訟時效是三年。可以看出物業管理費屬於普通的債權債務,受3年訴訟時效的約束。如前所述,業主同物業服務企業,至開始建立服務於被服務關係時起,矛盾層出不窮。而物業服務行業屬於低利潤行業,對每個欠費的業主拒付接近3年,均訴至法院,訴訟成本太高,也不利於行業的發展,當然法院的訴訟壓力會大幅度增加,社會也會處於不安定狀態。

綜合上面所説的,物業公司與開發商發生糾紛就需要及時解決,這樣可以避免產生更大的糾紛。一般可以利用協商的方式處理,也可以通過調解和訴訟的方式來辦理,只要自己的證據齊全,那麼都是可以保障到自己的勝訴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