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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費糾紛算是物權糾紛嗎?

一、物業費糾紛算是物權糾紛嗎?

物業費糾紛算是物權糾紛嗎?

物業費糾紛訴訟時效是三年,屬於普通的物權糾紛。對於業主無理拒絕交費情形的,應判令業主按照合同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並承擔延期交費的違約責任。對於因為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務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致使業主拒絕交費的,則屬於物業管理公司違約在先,業主拒絕交物業管理費屬於行使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的行為,是依法採取的自我救濟手段,這種情況下,可根據物業管理公司提供服務的質量狀況,判決駁回物業管理公司要求業主交納物業管理費的訴訟請求,或者判決減少業主的物業管理費。

二、物業糾紛的類型有哪些?

1、物業管理公司向業主或使用人追索物業管理費及滯納金的糾紛。部分業主以收費依據不足、前期遺留問題、物業管理質量低下等原因為由拖欠物業管理費,以此作為“維護”自己權利的主要手段。這類案件在物業管理糾紛案件中佔了大多數。

2、業主委員會更替、業主或業委會選聘、解聘物業管理公司產生的糾紛,物業管理項目接、撤、管引起的糾紛。此類糾紛目前較為突出,如前任和現任業主委員會對各自合法性的認同、相關資料的交接發生的糾紛;前任的物業管理公司不退管、新的物業管理公司進不來,前任物業公司不移交相應管理資料等。

3、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起訴業主糾正違反業主公約行為的糾紛。針對業主、使用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規、業主公約,合理安全地使用物業,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在建議整改未果的情況下,通常通過起訴方式解決糾紛。

4、因物業管理公司侵佔業主共有物業引發的糾紛等。如物業管理公司擅自在電梯、屋頂、外牆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設置廣告、基站等所得收益,佔有共有用房擅自出租及共用場地的停車收費等歸屬產生爭議。

5、因物業管理公司服務質量問題而引發的要求提高服務質量、履行管理職責的糾紛。如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修繕、房屋修繕費用承擔,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設立、使用、管理過程中發生的糾紛等。

綜上所述,在眾多物業糾紛案件中,物業費就是比較常見的一種,物業費屬於物權糾紛,業主解決物業費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及起訴等方式。業主不得無故拖欠物業費,如長期拖欠,則屬於違約,可能會被物業公司告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