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商鋪糾紛怎麼解決?
一、物業商鋪糾紛怎麼解決?
應當自收到投訴之時起24小時內進行調查、處理,並將調查或者處理結果答覆投訴人;如所投訴的問題較為複雜,可以延期至48小時內答覆投訴人;如所投訴的問題屬特別複雜的,物業服務企業應在48小時內反饋給投訴人,並且制定一個簡易處理方案(計劃)告知投訴人,並且物業服務企業應把處理進展及時、持續的反饋給投訴人,直至問題解決為止。
民事調解由爭議雙方當事人共同選定一個機構、和個人,由第三方依據雙方的意見和授權提出解決意見,經雙方同意並執行,由此化解糾紛。但此種方式的調解不具有法律效力。調解結束後,當事人一方如不執行,則前功盡棄。物業管理糾紛的行政調解則是藉助主管政府的勢力進行調解處理,但這種處理如一方不遵守執行,則要藉助其他手段解決。民間的調解和行政調解與仲裁或訴訟程序中的調解是不同的。仲裁或訴訟中的調解是仲裁程序中的一個環節,不具有獨立性。可以通過仲裁途徑解決的應是民事性質的爭議,主要是基於合同的糾紛或財產權益糾紛。依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二、小區物業管理規定是怎樣?
小區商鋪的內部環境是不歸小區管理的,為了更好的營業商鋪內部環境也是需要自己維護的,要是商鋪內的環境髒亂差也會嚴重影響生意的,但是小區商鋪外部環境物業是需要管理的,管理規定如下;
1、各商鋪均不準在室內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
2、各商鋪均不得在門外大聲喧譁,滋擾住户。
3、各商鋪嚴禁在門前或其它公眾場所擺設神位及燃點香燭,不得在門前及任何公共場所懸掛衣物或其它洗滌物。
4、各商鋪上落貨物時,必須在管理處指定的卸貨區內進行,不得將貨物隨處擺放,以免發生意外及堵塞通道。
5、各商鋪要保持門前範圍內的衞生清潔,不準將垃圾亂丟亂放,貨物包裝材料廢棄後要及時清理,不準放置在任何場所,生活垃圾需放在指定的垃圾筒內。
6、各商鋪營業人員必須衣着得當,注意個人形象。
7、各商鋪內的水、電系統發生意外故障,不得擅自修理,必須及時通知管理處進行維修,以免因此發生意外事故。
物業和商鋪業主在生活中是密不可分的關係,在管理的時候,物業管理公司應當商鋪業務盡到應有的義務,對於商鋪業主也應做到自己的義務,雙方發生糾紛應積極的去溝通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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