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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租房東不退租金怎麼辦

一、提前退租房東不退租金怎麼辦

提前退租房東不退租金怎麼辦

如果提前退租房東不退租金的話當事人可以進行起訴。

根據《民法典》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二、出租人的義務

相對於出賣人,出租人就是買受人,其主要義務有:

1.向出賣人支付標的物的價金;

2.在承租人向出賣人行使索賠權時,負有協助義務;

3.不變更買賣合同中與承租人有關條款的不作為義務。

4、取回權出租人享有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破產的,租賃物不屬於破產財產。當承租人破產時,出租人可以取回;當租賃期間屆滿時,可以取回;當承租人重大違約出租人解除合同時,當然也可以取回。

5、租賃物不符合租賃合同目的時的責任。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但承租人依賴出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的除外

6、權利瑕疵擔保責任。出租人應當保證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佔有和使用。這是關於權利瑕疵擔保責任的規定,即出租人擔保標的物不被第三人(出賣人等)所追奪,不被第三人所主張任何權利(包括不被第三人主張知識產權)。

7、對第三人造成侵害的免責。承租人佔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害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

在物品租賃給對方進行使用的過程中,如果承租人並沒有徵得同意,而是擅自將租賃物轉讓給其他人使用換得利益的,這種情況下之前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就可以單方面解除。

如果承租人未在出租人的許可下,擅自利用出租物進行轉讓給第三方甚至利用其進行投資獲得相關利益,則出租人有權解除融資租賃合同。如果承租人在使用租賃物的過程當中導致租賃物損壞的話,那麼是需要進行賠償的。

標籤:退租 房東 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