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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的注意事項

1、要求房東出具房產證原件以及房東本人身份證,各複印一份,經核實無誤後方可簽約。籤“租賃合同”時要寫明租房期限,租房具體地址,要求所填具體地址與房產證上保持一致。
2、在合同中寫清楚室內包含設施,包括房內傢俱家電等,如需裝修也應在合同中註明,避免以後退租時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3、在寫明房屋租金條款後註上“乙方在租用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名義為由收取任何附加費用”。
4、若出租人並非房東,籤租賃合同必須注意,簽訂的租賃合同必須房東認可,租賃期限不能超過原租賃合同。如有附加條件如安全、環境因素等,與房東商議後,爭取寫入合同附加條件中,必須注意的是,訂金最好在簽好合同並寫上附加條件之後再支付。
5、甲乙雙方中任一方有違約情況發生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多少元,損失超過違約金時,須另行追加賠償。以上就是租房合同簽訂時需注意的事項。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條 當事人採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要求籤訂確認書的,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當事人一方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發佈的商品或者服務信息符合要約條件的,對方選擇該商品或者服務並提交訂單成功時合同成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二條 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採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住所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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