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房屋租賃是指出租人(一般為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隨着房屋租賃活動的增多,於此相關的糾紛也越來越多。那麼房屋租賃的注意事項有哪些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房屋租賃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低價虛假廣告要注意
當租房者通過報紙、網站等信息渠道看到所刊登的房屋租價明顯低於其正常市場價格時就要引起注意了。因為這些虛假信息有可能是某些不法中介為了牟取不正當利益,以此為誘餌騙取租房者上當的一種手段。
2、房東個人情況查仔細
承租房屋時,租房者對於房東的個人情況要驗查仔細。如果是房東本人出面簽約時,最好查看其房產證與身份證;如果是幫助朋友出租房屋,那麼一定要有出租委託書、朋友的房產證、身份證或複印件;如果房產證沒有辦下來則一定要其出具購房合同以證明其身份。此外,對於租房時可能遇到的“二房東”問題,租房者應驗明該“二房東”在其租賃期間是否有權利將此房屋轉租並讓其出示租賃合同以及提供該房屋的相關產權證明,以免引起法律糾紛。
3、承租房屋家電、傢俱清點好
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時一定要清點好房屋內部設施如家電、傢俱等,並且在看房時檢查一下家電的正常運作情況,傢俱的完好程度等,然後將其一一列入到清單內。最好註明如果出現故障時維修費用由誰來承擔,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後,家用電器等發生毛病維修時與房主產生矛盾,責任劃分不清。
二、該如何防範房屋租賃糾紛
防範房屋租賃糾紛的方法如下:
1、完備房屋租賃的法律要件。
業主(出租人)要依法簽訂租賃合同,合法地出租房屋。這裏着重強調的是合法。房屋租賃關係合法,才能做到有效。合法、有效,不但能大量減少租賃糾紛的發生,而且也是當事人保護自己最為實際的措施。要使租賃關係合法、有效,要符合以下要件:
(1)要依法簽訂書面的租賃合同,將租賃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在合同中明確的約定,這也就是通常所説的先小人後君子。
(2)合同內容不能違法,如房屋使用功能是住宅或廠房的,就不能未經有關職能部門審批,便在合同中擅自改變功能,作為商業用途出租。這方面的案例表明聘請專業律師參與房屋租賃談判、合同簽訂,在避免損失方面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房屋租賃法律關係,是一種比較特別的民事法律關係,它要做到合法、有效,除了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一致、合同內容合法外,還要求具備法定的形式要件,如出租人必須持有政府職能部門頒發的《房屋租賃許可證》,及合同簽訂後必須在10日內到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等。
2、租前調查。
出租人在簽訂合同前應對承租人的經濟能力進行必要的瞭解,不要盲目出租房屋給沒有經濟能力的單位和個人。一些租賃糾紛的發生,往往和出租人出租房屋時的盲目性有關。現實生活中,一些業主因自己的物業空置而心中發慌,只要承租人出現,不管他是否有能力付房租,就很草率地簽訂合同,甚至未籤合同就將房屋交對方使用。結果到對方交不起房租時,才注意到其本來就沒有支付租金的能力。這種糾紛發生後,吃虧的肯定是出租方。即使通過訴訟,法院判決對方付租金,但執行起來也可能因困難重重而不了了之。承租人不要貪圖便宜,找那些產權不明、違法建築及無《租賃許可證》,不允許出租的房屋業主租賃房屋。承租人租房前,最好到房屋租賃管理所諮詢自己所想租的房屋是否可以租,或請租賃所推薦可租賃的房屋,如能做到這點,基本上就可避免盲目租賃房屋而造成經濟損失事件的發生。
3、出租人在出租房屋時,可要求承租人設立擔保 承租人設立擔保,是減少因付不起房租而發生租賃糾紛的最為有效的辦法之一。
對於那些租賃面積大,租金總額高,租賃時間長的租賃關係,以及對承租人的資信狀況不易掌握的當事人,設立擔保尤為必要。
4、出租人出租房前,要全面、客觀地估價整體經濟狀況,提出合理的租金價格。
我們在工作中發現,有些拖欠租金的租賃糾紛之所以發生,是因為租金偏離市場行情和整個經濟狀況,高得承租人實在難以承受。租價過高,不但容易產生糾紛,而且出租人的利益也很難得到保證,所以公平、客觀的確定租金價格對雙方當事人都是有益無害的。
5、房地產管理部門進一步加強對租賃市場的監管力度。
(1)進一步規範管理,嚴格依法發證和登記,做到不因自己發證或登記失誤而造成租賃糾紛的發生。
(2)加強檢查,將整個租賃市場納入有序的管理網絡與視線中,發現非法租賃行為和租賃糾紛的苗頭,及時予以糾正和化解。
(3)加強宣傳,逐漸使當事人認識到合法租賃的好處。第四是加強和有關職能部門的合作與配合,從不同角度履行好各自的職責,減少租賃糾紛的發生。
以上是關於“房屋租賃應注意哪些事項”以及“該如何防範房屋租賃糾紛”的有關內容,希望對您的房屋租賃糾紛能有所幫助。無論是大城市還是小城市,房屋租賃活動都是難免的,所以會發生房屋租賃糾紛也是理所當然的。當您遇到房屋租賃糾紛時,建議您最好是諮詢下房產方面的專家律師,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
要怎麼中止租房合同?
律師解析:終止租房合同應當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一般情況下,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不能隨意終止合同。但在一定條件下,雙方可提前終止合同,對於承租人來説,為保護自己的權益,應瞭解出租人提出提前終止租賃合同須具備的條件或理由,其主要包括:1、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將...
-
民法典中租房合同滯納金有效嗎
律師解答:有效。律師解析:租賃合同約定滯納金是有效的。民事合同中的滯納金在法律上不應稱之為滯納金,法律上是稱它為違約金。當事人在協議中約定了滯納金可以視為違約金。違約金是指合同當事人違反合同應當向對方支付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一定數額的金錢。法律依據...
-
房地產徵收房產税的徵收對象是什麼?
律師解析:一、房地產徵收房產税的徵收對象是什麼房產税的徵税對象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房產税的納税人。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徵收房產税;但對售出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徵...
-
一般租房做生意怎麼樣寫合同
律師解析:租房合同協議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為了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合同簽訂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共同信守。一、甲方同意乙方承租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月房租________________元,用於乙方合法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