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資金罪認定標準
挪用資金罪的認定標準是,行為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相關單位的資金達到一萬元以上,資金到達一定期限未歸還或用於營利活動,或者是將挪用的資金進行非法用途的,主觀上有侵犯資金使用權的故意,則可認定為挪用資金罪。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第八十五條[挪用資金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第一款)]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一萬元至三萬元以上,超過三個月未還的;
(二)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一萬元至三萬元以上,進行營利活動的;
(三)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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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職務犯罪案件辦案程序
職務犯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利用已有職權,貪污、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規章規範,依照刑法應當予以刑事處罰的犯罪,包括《刑法》規定的“貪污賄賂罪”、“瀆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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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組組長挪用土地徵用補償費構成挪用資金罪嗎
構成挪用資金罪。村民小組組長也是屬於基層組織人員。挪用資金罪主體是非國有單位的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人員,侵害的對象是這些非國有單位的資金,村民小組是最基層的村民集體經濟組織,它不是國有單位,但也是犯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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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挪用公款怎麼界定
通常所説的“公款”。依據《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大致分為以下幾類:1、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等所有的款項。2、在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集體企業和人民團體管理、使用或運輸中的私人資金款項等。如國有金融機構吸收的公眾存款、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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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委村委會職務犯罪
職務犯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利用已有職權,貪污、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規章規範,依照刑法應當予以刑事處罰的犯罪,包括《刑法》規定的“貪污賄賂罪”、“瀆職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