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屋出租公司的注意事項是什麼
對於很多在外打工的年輕人來説,在租房的自己人生地不熟,所以會選擇房屋出租公司來為自己找一定的房源。但是對於房屋出租公司來説,自己在給別人介紹房源的時候,也一定要注意一些相關事項,這樣才能避免產生一些不必要的糾紛。下面是針對,南京房屋出租公司的注意事項是什麼的介紹。
一、南京房屋出租公司的注意事項是什麼?
1、驗證核實承租人的身份及經濟能力。
房東在出租房屋時要核查承租人身份的真實性及租用物業為何種用途,瞭解承租人的基本生活來源,是否有固定工作等,以免對方交不起房租時發生租賃糾紛。同時,對於外地租客,房東可查看其暫住證並應留有租客的身份證複印件,確保利益不受損失。
2、預留一定數額房租抵押金以免利益受損。
房屋業主在租房時一定要房客交納一定數額的抵押金,以避免房客拖欠房租及水、電、煤氣、電話等費用。同時還可避免房客在租住期間內損壞屋內傢俱、家電等設施或者乾脆卷東西逃跑的情況發生。
3、屋內預留配置驗查仔細免除後患。
通常情況下在出租房屋時,房屋業主會將屋內家電、傢俱等設施留給租客使用。因此對於年代相對較久遠的老房子而言,業主在出租房屋前更應該將屋內預留給租客的物品、設施等檢查清楚,適當維修,以免在日後承租房屋中發生危險。
4、租賃合同細節條款籤仔細。
房屋業主在簽署租賃合約時要約定清楚與租客的租賃期限、租金金額、支付方式以及逾期交租責任,有無權轉租、分租等細節,以免房屋業主與租客在日後租賃期間因合同細節條款不明而帶來矛盾,引發不必要的爭執與糾紛。
二、出租房屋要交什麼税?
房屋出租交納的税費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個人出租房屋每月租金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不徵營業税、城建税及教育費附加;每月租金收入超過5000元的,區分以下兩種情況:出租普通居民住房,按照收入全額徵收3%營業税,並按照營業税的7%徵收城建税,按照營業税的3%徵收教育費附加;出租非普通居民住房,按照收入全額徵收5%營業税,並按照營業税的7%徵收城建税,按照營業税的3%徵收教育費附加。
2、按照雙方簽定的房屋租賃合同記載金額的0。1%徵收印花税。
3、對於個人出租普通居民住房,按照每月租金收入的4%徵收房產税;對於個人出租的非普通居民住房,按照每月租金收入的12%徵收房產税。
4、對於個人出租的普通居民住房,月租金在4000元以下的:個人所得税=(每月租金收入-800-當月負擔的營業税、城建税、教育費附加、印花税、房產税)×10%;月租金在4000元以上的:個人所得税=[(每月租金收入-當月負擔的營業税、城建税、教育費附加、印花税、房產税)×(1-20%)]×10%。
5、對於個人出租的非普通居民住房,月租金在4000元以下的:個人所得税=(每月租金收入-800-當月負擔的營業税、城建税、教育費附加、印花税、房產税)×20%;月租金在4000元以上的:個人所得税=[(每月租金收入-當月負擔的營業税、城建税、教育費附加、印花税、房產税)×(1-20%)]×20%。
我們可以看出,出租公司作為房屋租賃的第三者,在中間起到的作用是非常關鍵的,在給別人介紹房源的時候一定要注意核實承租人的身份及經濟能力,預留一定的數額房租抵押金,以免遭受到損失等等,只有將風險把控好了,才能更好的維護好多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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