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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賃協議注意事項有什麼?

土地租賃協議注意事項有什麼?

土地租賃協議注意事項有什麼?

簽訂土地租賃合同應該注意:

基本的:

主體資格,審查產權證上記載的權利人與土地出租人是否一致。

租賃期限,註明租賃起止日期和租賃年限。

土地信息,列明租賃土地的名稱、位置、面積、質量等級。

其他:

1.土地承包合同的內容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與其集體經濟組織之間簽訂的承包農村土地,並交付一定收益的協議。

2.土地出租如果是租地開廠,首先看土地的性質是荒地還是良田保護地,良田保護地是不能蓋廠房的,還是一定要看使用權證,地是誰的,最好有當地村委會出面幫你接洽,畢竟是集體你還能有點保障,雖然可能得多花錢。

3.

(1)需要附加不可抗拒力,比如地震、火災的責任歸屬,原則上由出租人重建。

(2)如雖經出租人同意,但對產權沒有約定的,產權應歸承租人。對改建、擴建地上建築物或其他附屬物應該有使用權 。

(3)不得在期間內出租其它人。如違約而支付的損失。

(4)雙方應協定發生糾紛訴訟處理的地點、中間人等。

(5)如果合同中止合有沒有承擔的後果等。

土地租賃合同是什麼

土地租賃合同就像是房屋出租合同一樣,是一份關於財產的出租,土地租賃合同也就是關於土地的出租合同,土地租憑是指某一土地的所有者吧自己土地讓給別人使用,而別人向其支付一定的租金,租憑日期滿了過後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一份合同或者説一種經濟活動,那麼土地租憑合同的期限最長是多久了?這個在國家法律中是有名聞規定的。

土地租賃合同期限

在土地租賃合同期限方面我們國家是有名聞規定不能超過多少年限的,而超過部分將視為無效。但是可以在期滿過後在此租讓土地。而我國合同法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部分無效,但是這中規定在現實生活中遭到了很多人的吐槽,認為是不恰當的。因為二十年可能太短了一些。所以受剛才我們説到的土地出租一百年那是不合法的。

綜上所述,在進行土地租賃的時候,一定要先與對方協商相關的條例,對土地的價格、土地的租賃時間等等相關的問題作出明確的規定,同時,應該讓相關的人員對此進行公證。在進行土地租賃的時候,一定要先確定自己的土地是不是可以進行租賃,不要違反國家的相關規定。

標籤:協議 土地 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