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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轉讓和租賃的區別是什麼?

一、土地轉讓和租賃的區別是什麼?

土地轉讓和租賃的區別是什麼?

土地轉讓和租賃的區別是轉讓方式對象以及補償的方式和金額都是不一樣的。前者是通過市場交易的方式獲得土地的使用權,或者是通過將土地的使用權租賃給對方獲得租金。

對於兩者的區別還是有非常大的不同的,首先在性質上面還是有非常大的不一樣,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的話,那麼就需要到相關土地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的轉讓,那麼該塊土地使用權就屬於你了,而如果是出租的話,只是單純出租給別人而已。

1、土地所有權是國家的,所謂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把自己的土地所有權有償讓度給別人,這需要到當地的國有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要重新核發土地使用證明,並要一次付清轉讓費用。

2、而土地使用權的租賃:是指土地使用者將佔用的土地使用權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出租給承租人的行為。其特點是土地使用權在一定時間內轉移,並多次按期結算租金,但土地管理部門不辦理變更土地使用徵手續,國家承認的土地使用單位仍然是土地出租者,租賃期滿後,土地使用權歸還出租者。

二、土地流轉規定是什麼?

土地流轉,是對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的流轉,不涉及所有權的轉移,土地仍歸村集體所有。流轉面積一般較大,按法律規定,流轉的農用地也只能用於農業開發,不能改做他用,每年向土地所有者繳納租金或一次性付清多少年的租金。

土地轉讓,是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轉移。前提是國有建設用地,因為農村的集體土地歸村集體所有,非本村集體成員是沒有資格使用本村土地的。如果非法轉讓土地,是會受到行政處罰,嚴重的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日常生活當中,土地的轉讓指的是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因為我們國家土地的所有權僅僅是歸屬於國家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的租賃也是土地的使用權租賃,但是和土地轉讓還是存在一定差別的。

標籤:轉讓 租賃 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