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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質量法律規定的標準是什麼

房屋質量法律規定的標準是什麼

一、房屋質量法律規定的標準是什麼?

國家規定的房屋質量標準的內容

(一)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工作內容,達到國家規定的竣工條件;

(二)工程質量符合國家安全規定的標準,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驗收標準、安裝工程驗收標準等;

(三)符合工程建築設計和工程建設合同約定的內容;有完整的並經有關部門審核的工程建設技術數據及檔案圖紙材料;

(四)有建築材料、設備、購配件的質量合格證件資料和試驗檢驗報告;

(五)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或優良等;

(六)有工程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七)已辦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關手續。

主要內容

1、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核驗的質量等級;

2、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承擔保修;

3、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內容與保修期:屋面防水5年;牆面、廚房和衞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1年;牆面、頂棚抹灰層脱落1年;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1年;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1年;管道堵塞2個月;供熱、供冷系統和設備1個採暖期或供冷期;衞生潔具1年;燈具、電器開關6個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與用户自行約定;

4、用户報修的單位,答覆和處理的時限。

二、保修期規定

我國房地產法規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向購買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工程質量保證書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其中應當列明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核驗的質量等級、保修範圍、保修期和保修單位等內容。開發商應當按《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

開發商在質量保證書上註明的保修內容和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國家規定。保修期從開發商將房屋交付給購房者之日起算。在辦理房屋交付和驗收時,必須有購房者對房屋設施設備正常使用的簽字確認。

其實,國家制定的專門針對房屋質量的法律法規是非常的多的,甚至業主都可以憑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針對存在質量的房屋進行維權。如果是對房屋的質量進行檢測的,那房屋的主體工程,裝修工程,水電暖工程等這些參考的法律規定又不一樣,對於有些質量允許存在着一定範圍內的偏差,但有些主體工程出現了質量問題情況就嚴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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