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出售時需出示什麼證件
一、商品房出售時需出示什麼證件
(一)開發商品的《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是國家政府部門批准一個單位依法經營的證明。查看營業執照的目的有二:看這個單位是否存在,看該單位的營業範圍。同時,還應注意營企業執照是否經過年檢,若未經年檢則為無效。當一個企業的營業執照為臨時營業執照的時候,該企業註冊資金還未全部到位,這時的企業還未正式成立。若是開發商委託銷售代理機構銷售該住宅,需要查看《代理銷售委託書》及該機構的《營業執照》。
(二)開發商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依據法律規定,城市土地的利用必須符合城市規劃,開發商所使用的土地在用途、位置和界限上應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相互一致。
(三)開發商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開發商應該按照約定的時間來交付房屋,這是開發商的主要義務。如果開發商沒有按期交房,買房人可以依照不同的情況採取不同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四)《國有土地使用證》。
依據我國法律,只有經過出讓的土地才能從事房地產開發。開發商在向政府繳納一定地價款後,才能獲得國有土地使用證,沒有此證的企業開發的房子不能買賣。
(五)《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購買期房應查看開工證,以確定開工手續是否齊全,是否納入年度施工計劃。買現房檢查工程質量檢驗單看房子質量是否合格。
(六)《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二、如何防範開發商賣房欺詐
(一)商品房買賣中欺詐行為的防範: 在商品房買賣中,必須具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如果開發商不能提供該許可證,那麼這樣的房屋再好也不能購買。沒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的房屋一般是建在城郊交界處的集體土地上,這一類的房屋屬於非法建築的,不能辦理有關證件,如果購買這樣的房屋只能擁有使用權,自己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任何保障,所以購房者在購房時千萬要查看房地產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
(二)在簽訂合同前,不要交錢,現在的房產市場仍不很規範,有些開發商不使用《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規範版本,仍不依照其規定的程序辦事,購房人此時應該注意,買房時是應繳納一定數量的定金或預付款,但必須在簽訂合同之後按合同中所規定的金額交納,而且制定合同時也應分清是定金還是預付款。因為按有關規定,購房者按規定交付定金,如果另一方(賣房者)違約,須雙倍返還定金,而預付款沒有此項約定。
(三)在購房前,不要輕信廣告。有的開發商為了儘快將房子賣掉,可能會在廣告上下功夫,承諾一些根本不能兑現的條件。但是,開發商的承諾並沒有寫進合同裏,一旦發生糾紛,購房者的權益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
(四)在購房中,要提防代理商(中介)的欺詐。許多開發商在樓房竣工後將其交付給中介代理商進行銷售。這樣購買的房屋如果出現了質量或其它的問題,購房者要求其與開發商進行交涉時,一般都比較困難。中介公司更是不知去向。
開發商賣房分為了兩種情況,一種是預售期房,另一種則是銷售現房。從價格上來看,期房的價格多數是比現房的價格便宜。但是在購房者所要承擔的風箱上面,肯定購買期房的風險要遠大於購買現房的風險。所以,究竟是買期房還是現房,這要購房者綜合自身的情況來考慮,而同時也要對開發商的相關證件作出審查,這樣能降低一些購房風險。
-
購房合同裏的補充協議有效嗎
律師解析:購房合同裏的補充協議:1、購房合同可以有補充協議。2、當雙方當事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3、並且購房合同補充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時,購房合同裏的補充協議即為有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房屋有糾紛可以過户嗎
律師解析:案件經過判決後,那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依靠司法力量依法維權,如義務人暫時無力償還,可中止執行,待其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後再恢復執行。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
-
因房價上漲開發商不想交房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因房價上漲而不想交房的,開發商的行為是屬於合同違約,如果不交房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業主完全可以選擇等待,並要求開發商按合同承擔延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將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給買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
-
解除房屋買賣合同違約責任具體有什麼樣的
律師解析: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的違約責任是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合同雙方有簽訂定金合同的,違約後需要按照定金罰則處罰;合同雙方有約定違約金的,違約後要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損失賠償額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