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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購買的房屋面積存在差異如何處理

關於購買的房屋面積存在差異超出3%時買方可以選擇解除合同,賣方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未超出3%時可以按照面積誤差比例和約定的價格決定是由買方進行補足還是賣方獨立承擔或者賣方進行返還及雙倍返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不動產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關於購買的房屋面積存在差異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