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積有差異房款如何結算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和精神,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對於面積誤差處理有約定的,沒約定的,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即多退少補。購房者因此要求解除合同的,法院不予支持。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者要求解除合同,並且主張返還已付房款和賠償利息損失的,法院可予支持。
(3)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者不要求解除,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房屋實際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在3%以內(含3%)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約定的價格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開發商承擔,即購房者不付款即可取得所有權;房屋實際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面積誤差比在負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包括利息,由開發商返還購房者,面積誤差比超過負3%部分的房價款,由開發商雙倍返還。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
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買受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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