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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過户流程是怎樣的

房屋買賣過户流程是怎樣的

一、房屋買賣過户流程是怎樣的,如何辦理過户手續

房產過户流程如下:

1、簽訂合同房產證過户不經過房地產中介的話,須知把合同的條款和違約條款寫清楚,籤合同時須賣方本人簽字(如果是已婚得話,需要夫妻雙方在場及簽字,哪怕房產證上面只有一個人的名字)。

2、提交申請申請材料準備好後道,須到房產局,填寫一些表格和一個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額一定要和簽訂合同上面的金額一樣。

3、繳納税費房產過户的申請材料都交給房產局後,房版產局會給予一個回執單,按照回執單上面説明的日期去繳納税金,一般需要十五個工作日左右。

4、房產過户税金繳納完畢後便可拿到房產證,買賣雙方進行交接,過户完畢。

二、房屋過户的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併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過户申請後,應對買賣雙方提供的申請過户資料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如下:

1、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2、申請書填寫的內容與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無誤;

3、房地產的權屬是否清楚,有無權屬糾紛或他項權利不清的現象,是否屬於《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不得轉讓的範圍;

4、受讓人按規定是否可以受讓該房地產;

5、買賣的房地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權;

6、買賣已出租的房地產,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7、買賣共有的房地產,共有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8、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認為應該審核的其他內容。

買賣雙方當事人對於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作出的不予過户決定有異議,可向市房地局申請行政複議,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房屋買賣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四十一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條 房地產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