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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二手房交易税費

2019二手房交易税費:
1、契税:符合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礎上上浮16.7%)、實際成交價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等三個條件的,視為普通住宅,徵收房屋成交價的1.5%的契税。反之則按3%。
2、印花税:買賣雙方各繳納房價款的0.05%。
3、營業税:購買時間在兩年內的房屋需繳納的營業税為:成交價×5%;兩年後普通住宅不徵收營業税,高檔住宅徵收買賣差價5%的營業税。
4、城建税:營業税的7%。
5、教育費附加税:營業税的3%。
6、個人所得税:普通住宅2年之內:{售房收入-購房總額-(營業税+城建税+教育費附加税+印花税)}×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購房總額-印花税)×20%。出售公房:5年之內,(售房收入-經濟房價款-土地出讓金-合理費用)×20%,其中經濟房價款=建築面積×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讓金=1560元/平方米×1%×建築面積。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税暫行條例》第三條
契税税率為3—5%. 契税的適用税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税務總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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