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
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在實踐中還是存在的。那麼 ,怎麼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有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兩種情形。那麼,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有哪些具體規定?
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情形:
1、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的;
2、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
3、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面積或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的;
4、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款項,經催告後三個月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5、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超過一年,由於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
6、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呆滯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上述情況出現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定金返還買受人。
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本站小編為您提供這篇文章。我們知道,解除合同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情形的。解除合同也會不同程度的導致雙方損失的。所以,在簽訂合同時,雙方需要考慮好合同的各方情形,避免出現相關糾紛。
-
安置房買賣需要規避哪些風險
律師解析:1、家庭成員內部對回遷安置房分配有異議無法確定合法權益人;2、無產權的回遷安置房導致無法辦理產權證;3、交易時間漫長房價變動可能性大;4、一房多賣;5、因出售方自身債務糾紛導致回遷安置房被債權人申請法院查封。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
-
民法典房屋中介收取定金雙倍返還嗎?
律師解析:房屋中介只是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房屋中介無權收取定金,房屋定金一般是由賣方收取的,但如果賣方與房屋中介有約定的,可以由房屋中介代為收取定金。房屋中介收取定金後,適用定金罰則,如果出現合同違約的,房屋中介要雙倍返還定金。民...
-
因房價上漲開發商不想交房怎麼解決
律師解析:因房價上漲而不想交房的,開發商的行為是屬於合同違約,如果不交房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業主完全可以選擇等待,並要求開發商按合同承擔延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將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給買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
-
怎麼要回買房的定金
律師解析:買房已交的定金是可以退的,但是購房者想拿回已交的定金必須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條件。1、因購房者的原因未能訂立預售合同的,購房者無權要求返還定金。2、對開發商來説,如為追求更高的經濟利益而與他人訂立預售合同;未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即與購房者簽訂預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