籤購房合同時應該避免哪些陷阱?
一、籤購房合同時應該避免哪些陷阱
1、別被《商品房認購書》套牢
無論房子是大是小、地理位置如何、價位如何,購房者在購房過程中,都必然會遇到這樣的情況:當購房者根據樓盤宣傳或廣告前往看房的時候,售樓人員會立即帶着購房者看沙盤、看户型圖、參觀樣板房,隨即指着沙盤對樓盤美好的未來進行描述。
在正式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先簽個《商品房認購書》,交點定金,把房子給定下來,開發商已經輕而易舉地把購房者的錢套在囊中。當發現這個樓盤實在不適合等情況的時候,銷售人員會説:由於購房者沒有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商品房認購書》的約定,購房者已經違約了,根據法律規定,當初購房者交的“定金”不予返還。
2、定金陷阱
導致購房者被套牢的原因主要是由於“定金罰則”的存在:根據《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合同的擔保,如果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3、“沒收”條款陷阱
儘管在《商品房認購書》中約定的是“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訂金”、“誠意金”或是“預訂款”等概念,沒有約定“定金”,一旦開發商加人了“如果購房人在簽訂商品房認購書之後巧日內不能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所收誠意金(或者是其他的各種金)不予退還”一類的條款,購房者所繳納的錢款同樣難以取回。 該類條款,可以稱之為“沒收條款”,已經成為《商品房認購書》套牢購房者在定金之外的第二大利器。
二、如何防範購房合同陷阱
為避免購房人吃虧上當,在此提出防止陷阱的幾點對策如下:
第一,要有強烈的法律意識。
對於購房人來説,挑選所購房屋的位置、壓低價格固然重要,但我們認為更重要的是要時刻警覺。要看到在尚不規範的房地產市場中,陷阱無處不在。因此,學習瞭解有關法律、法規,向專業人士(特別是專業的房產律師)諮詢、瞭解有關購房方面的法律規定、知識是十分必要的,惟有此,才有可能較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二,要充分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在交易過程中始終堅持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
平等交易是一個法律原則。目前在房地產交易過程中,開發商處在強勢地位,與購房者之間信息極不對稱,存在種種開發商以強凌弱、做霸王買賣的現象。為此,消費者要擺正心態,不畏強權,購房時要把問題搞清、搞細,對合同條款有異議、約定不明確、不滿意的,就堅決不籤,堅決不買;該堅持的原則就一定要堅持,不要圖一時之快,隨便妥協,從而給自己帶來無窮的煩惱和巨大經濟損失。
第三,要認真簽約,保留好證據。
在購房過程中,不要輕信開發商(售樓人員)的花言巧語。在簽署合同時一定要認真審查每一個條款,把相關問題問清楚、搞清楚;您希望得到的一切承諾,和雙方業已形成的協議內容,務必以書面形式記錄下來,以免日後空口無憑。收樓時和入住後,一旦發現問題,應保存好各種證據,必要時對相關事實可以通過辦理公證的方式保留證據,以證明侵權事實的存在。
房屋買賣不同於一般消費,涉及工程、質量、合同、物業管理等多個領域,有關法律法規比較複雜。購房人即使經多方考察,一般也很難通過個人的努力搞清問題的癥結所在。因此,如果發生了對您不利的事情,或者您預料到風險可能到來時,為有效地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就應及時和該領域專業人士、專業房產律師取得聯繫,以求得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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