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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小產權房的風險有哪些?

購買小產權房的風險有哪些?

購買小產權房的風險存在於各方面,不僅是在交易時法律存在的漏洞的問題,還有後期在所有權維護方面的相關問題,這就會牽扯到相互雙方的權益。如果,買家想要再次進行交易,其中所涉及的法律上相關程序就會複雜化並且難以得到有關部門的支持,以下是365律師網小編為您整理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小產權房的定義

目前通常所謂的“小產權房”,也稱“鄉產權房”,是指由鄉鎮政府而不是國家頒發產權證的房產。即是一些村集體組織或者開發商打着新農村建設等名義出售的、建築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農民自行組織建造的“商品房”。所以,“小產權”其實就是“鄉產權”“集體產權”,它並不真正構成嚴格法律意義上的產權。小產權房買賣交易有:法律風險、政策風險、轉讓風險。

二、風險

1、法律風險。

因為小產權房只具備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質,而不具備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質。所以,法律法規對商品房的相關規定和制度不適用小產權房,人民法院也就不能適用商品房買賣的法律規定及司法解釋處理涉及小產權房的案件,購房人的權益很難得到有效維護。

2、政策風險。

若購買的是在建小產權房,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合同並交付房款後,如果相關部門整頓小產權房的建設項目,可能就會導致部分項目停建甚至被強迫拆除。那麼只能是購房人找開發商索要購房款,購房人就可能面臨既無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時索回房款的尷尬境地。另外,購房後如果遇到國家徵地拆遷,購房人並非合法的產權人,所以其很可能無法得到對產權進行的拆遷補償。

3、轉讓風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而農村宅基地屬集體所有,村民對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權,農民將房屋賣給城市居民的買賣行為不能受到法律的認可與保護,也就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税證等合法手續。由此可見,小產權房若向非本集體成員的第三人轉讓或出售,因不能合法轉讓過户。其同時對房屋的保值和升值有很大影響。

在商品房的買賣中,購買小產權房的風險是其中最不可預測的一種,比較其他商品房所具有的各種證件和資質和買賣合同中法律條款的公平合法性,小產權房更像是“三無產品”並沒有法律上的公信力,所以在購買時應慎重考慮其中所存在的各種風險,若您還有相關疑問,您可以諮詢365律師網日照律師為您作詳細解答。

標籤:風險 產權